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藥學課程概要(1110216更新)

(1)103學年度起入學生適用:修訂總畢業學分為170學分(必修164學分,選修6學分)
(2)104學年度起入學生適用:修訂總畢業學分為169學分(必修163學分,選修6學分)
(3)105學年度起入學生適用:修訂總畢業學分為169學分(必修159學分,選修10學分)
(4)106學年度起入學生適用:修訂總畢業學分為169學分(必修159學分,選修10學分)
(5)109學年度起入學生適用:修訂總畢業學分為171學分(必修161學分,選修10學分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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